废碱液等无害化处置服务比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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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比价邀请

中铝沈加是以钛加工为主的稀有金属加工企业,拟对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强碱性废碱液、固态碱和碱渣等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开展公开比价。废碱液为专用吨桶盛装,固态碱和碱渣应置于规范的包装物内,防止危险废弃物渗漏,并在包装物上张贴识别标签。

年度预估产废量约200吨,危废实际转移处置重量,按实际计量检斤标定计重。

二、无害化处置服务项目要求

报价人在装卸、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整个过程中,应遵守国家、辽宁省相关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以及遵守危险废物处置的相关规定。

三、报价人资质条件、能力

1、具有法人资格,报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

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有能力提供比价项目服务,能独立签订危废沾染物无害化处置合同。

2、报价人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必须包括HW34(900-399-35)(2021年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核准经营方式必须为收集、贮存、处置或利用。

3、报价人股东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必须符合《中铝集团禁止与干部亲属所办企业发生业务往来暂行规定》,见附件二《承诺函》。

四、报价文件的编制、报价人资质材料的提交和审核

(一)报价文件的编制

1、报价人应认真阅读比价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比价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相关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报价对比价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2、报价人应按无害化处置服务项目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资质材料,结合各自实际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包括完成无害化处置服务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和规定要求。

(二)报价人资质材料的提交和审核

以下资质材料均为有效证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1、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材料、报价人无特定关系人承诺函。

2、报价人提供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电子扫描

件,并同时提交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电子扫描件。
3、废碱液以现状为准,报价人一旦作出参与《废碱液无害化处置服务项目》公开比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该服务项目内容,并接受废碱液现状。

4、以每吨单价形式报价(元/吨,含税、运费),废碱液无害化处置服务项目依据报价排序,确定最终成交人。

五、报价要求

1、严格按照附件一进行报价。请联系人保持电话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逾期未进行报价或者未按照比价文件要求报价的文件,比价人将不予受理。

2、比价邀请书在中铝沈加网站上公示,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7月13日12:00前。报价人提交的资质材料、《无特定关系人承诺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或代理人)签字,文件扫描后在规定截止时间内发到邮箱(zlsjse@163.com)。

3、报价单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或代理人)签字,文件扫描后在规定截止时间内发中铝沈加指定邮箱(zlsj_zb@126.com)

六、其他

联系人:崔雅丽     电话:15898398083

附件一:废碱液无害化处置服务项目报价表

附件二:无特定关系人承诺函

 

中铝沈阳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

2021年7月7日

 

附件下载:比价邀请书及报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