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价邀请
中铝沈阳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现对现场使用的吊索具及吊耳探伤检测(含打磨)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价,邀请国内符合资格制造商参加报价。
二、探伤项目要求
1.探伤范围:公司内使用的吊索具及吊耳
2.出具探伤检测报告
三、报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 | 报价人应是具有国家级检测资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报价人需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检测人员资质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其他要求 | 报价人股东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必须符合《中铝集团禁止与干部亲属所办企业发生业务往来暂行规定》。见《承诺函》 |
业绩 | 需提供半年内公司业绩 |
注:报价人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上述条款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比价人有权否决其报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及代理商报价。
四、报价文件的编制
4.1报价人应认真阅读比价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比价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文件及检测方案,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报价对比价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如有偏离,需逐项说明。
4.2 报价人应按探伤检测(含打磨)项目要求进行报价(附件)。固定总价报价,各报价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各自实际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3交货期:签订合同生效后10日内检测完毕,并出具检测报告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6月29日至7月2日12:00
5.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本次比价采用电子报价方式。报价单及技术文件、检测方案等报价文件加盖公章后,扫描件上传至报价邮箱:zlsj_zb@126.com (不接受信函)。
报价文件夹名称需加注:报价单位名称、吊索具及吊耳探伤检测(含打磨)项目报价。
5.3比价人自行组织开标,请联系人保持电话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4逾期未进行报价或者未按照比价文件要求报价的文件,比价人将不予受理。
六、评比及合同授予标准
6.1 比价人根据报价单和报价技术文件响应情况,综合考虑报价人的财务、技术、生产能力,将最大限度满足比价文件要求评审出价格最低的报价人,按照比价办法确定为成交人。
6.2成交人按成交通知书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比价人现场交流洽谈,签订书面合同。
七、付款方式:
本项目完成探伤检验后,报价人出具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收到比价人全额付款后三日内出具全部检测报告。
八、联系方式
比价人:中铝沈阳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桂花街358号
联系人:
装备部
薄先生 电 话:024-31387355
李先生 电 话:13066665581
招标办
门先生 电 话:024-31387498
邮 箱:zlsj_zb@126.com
开户行及账号:
农行苏家屯支行 06115001040022352
行号:103221011506
税号:912101117464535674
附件下载:吊索具及吊耳探伤检测服务比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