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炉用结晶器采购项目比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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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沈阳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沈加)现对中铝沈加板锭制造中心EB炉用结晶器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比价,欢迎具备条件的报价单位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EB炉用结晶器采购项目

项目单位:中铝沈阳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桂花街358号

项目内容:详见《EB炉用结晶器采购项目》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二、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结晶器制造商。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二)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比价文件内容要求、并能够提供比价采购货物销售及服务的制造商;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通过ISO9001体系认证;比价货物的设计、制造、检验、安全保护措施和环保指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比价文件要求的其它标准;

(五)具有近三年同类项目销售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及用户单位验收证明复印件);

(六)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比价采购前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截止时间及报价要求

(一)报价单位资质证明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价单位商务报价表后请注明授权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并在报价单位名称处加盖公章。

(三)报价文件在中铝沈加网站上公示,请报价单位将资质证明文件、商务报价表、报价文件等资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中铝沈加邮箱zlsj_zb@126.com (不接受信函)。

(四)报价截止时间2020年12月4日15时前。

(五)中铝沈加将在2020年12月4日15时后组成评审小组,对各报价单位报价资料进行资料审核和确认其最后报价,确认报价后中铝沈加将不再接受其后的报价。请报价单位授权人或委托人保持通讯畅通。

(六)经过评定确定成交单位后,中铝沈加根据最终的报价与成交单位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报价单位须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报价单位评比资格:

(一)报价文件超过比价文件规定截止时间的;

(二)报价文件未加盖单位印章的;

(三)报价单位不符合国家或者比价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条件的;

(四)同一报价单位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报价文件或者报价,又没有向中铝沈加进行说明的;

(五)报价单位有串通报价、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六)报价单位股东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不符合《中铝集团禁止与干部亲属所办企业发生业务往来暂行规定》的。

(七)经过评定确定成交单位后,中铝沈加根据最终的报价与成交单位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比价文件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EB炉用结晶器比价采购技术文件

(一)总则

1.本技术文件仅限于中铝沈加EB炉用1610结晶器的采购。

2.本技术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报价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文件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产品。报价人所提供结晶器的安全(消防)、环保标准必须符合或者高于国家安全(消防)、环保标准,必须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关于操作人员职业卫生的相关标准。

3.如果报价人对本技术文件有异议,应在报价截止日期前明确提出。不能因为文字描述问题或没有提及的事宜而免除报价人将来提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责任。

4.在合同签订前,报价人需根据现场设备校核合同货物尺寸。在签订合同之后,中铝沈加保留对本技术文件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报价人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事项和条件由双方商定。
5.本技术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报价人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6.本技术文件作为合同技术附件。

(二)概述及基本数据

1.概述

本技术文件为EB炉用1610结晶器。报价人应以满足功能需要、经济实用、性能稳定可靠为理念,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吸取现有的成功经验进行设计制造,做到功能完备、力能参数合理、充分优化,满足生产稳定、适应性强、经济等各项指标好的要求。

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标准及设计规范,满足国家有关劳动安全、节能和环保指标要求。

(三)技术条件及要求

3.主要技术条件 (表1-1)

1610结晶器与美国RETECH公司生产的EB炉配套使用,报价人根据现场实测尺寸进行结晶器的设计与制造,满足现场安装的要求,满足生产及工艺使用要求。

3.1基本参数

结晶器进水压力0.5MPa

熔炼室真空度:5×10-5mbar

冷却水流量不低于1800升/分

钛熔点:1668 ℃

3.1.1主要参数

EB炉结晶器 规格:Φ1610×270 , 数量:1套;

EB炉引锭头 规格:Φ1610×270 , 数量:2个;

结晶器包括结晶器主体、圆盘支撑框架、浇铸唇及铜板、配套水管路及全套附件等;

结晶器浇铸口位于短侧板端;

结晶器、浇铸唇及铜板、两个引锭头材质为T2锻件;

引锭头上部铜板材质为T2锻件,拐角外部倒角为R35弧形;

支撑框架、配套水管路等其它附件:不锈钢;

铜板组装后内腔尺寸270*1610,倒角处改为R35弧形;

结晶器外侧支撑筋板长度不少于1200mm、宽度不少于150mm,各铜板支路水路硬管连接;
整体水管路要求满足进水压力0.5MPa,冷却水流量不低于1800升/分钟,结晶器四周铜板高度不低于650mm;

报价人要对整套结晶器各部分材质及制造工艺进行详细描述。

3.3技术要求

3.2.1 结晶器要求按照实际现场测量进行设计和制造,并满足EB炉熔炼使用工况。

3.2.2 结晶器交货时报价人同时提供结晶器原材料材质单及结晶器加工工序记录单。

3.2.3 结晶器交货时报价人同时提供焊缝X射线底片及探伤报告。

3.2.4 结晶器交货时报价人同时提供超声波探伤技术报告,要求对结晶器筒体以及法兰进行100%超声波探伤。

3.2.5结晶器交货时报价人同时提供水压测试报告。

3.2.6结晶器交货时报价人同时提供检漏测试报告(真空检漏仪检漏)。

3.2.7 结晶器交货时报价人同时提供外观及尺寸检验合格证。

(四)供货及分交

4.1原则

本项目为报价人交钥匙工程,除非在供货范围中明确由招标人提供,其余全部为报价人的供货范围。

4.2供货及分交

报价人将完整的提供招标人所需的结晶器部件,要求报价人分项报价(包括结晶器重量、铜材料价格等),再报总价。具体供货范围见表1—1:

表1-1

编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供货
1EB炉结晶器270*16101报价人
2EB炉引锭头270*16102报价人

 

⑴ 报价人必须保证投标结晶器的完整性,包含货物清单及图纸中备注所需物件以及其他标准配置。

⑵ 报价人提供投标结晶器的技术资料包括设计图纸(含装配图、零件图等)、详细参数、合格证、随机文件、各种检测报告等。

(五)设计分工、设计联络、审查及供货

5.1原则

⑴ 报价人须保证结晶器的完整性、安全性、可靠性。

⑵ 除非在供货范围中明确由招标人供货或设计,其余全部为报价人的供货范围。

(3)报价人设计图纸完成后需与招标人共同进行审查,审查后报价人方可制作。

5.2设计与供货

依据本技术文件,报价人对表中所列进行详细描述。技术文件中所描述的均为供货范围, 且报价人应确保表中所列结晶器的完整性。设计与供货范围表2-1(报价人填写)。

表2-1

编号名称 

数量

重 量(kg)设计分工供货分工
单重总重基本数据基本设计详细设计
11560结晶器1套

(六)报价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6.1概述与原则

报价人提交设计技术文件和详细清单,并且以电子文件的交付方式。

报价人应在合同生效后7天内向中铝沈加提交由报价人负责设计的相关资料。资料明细和具体时间根据工程进度节点要求,相关提交时间以满足本条款的要求为准。

6.2 对技术文件的要求

a)以上资料和图纸均需提供纸质版3份;电子版本2份(以光盘1份、U盘1份形式提供)。
b)电子版本图纸应为CAD2004版或在CAD2004上可读;文字资料应为OFFICE2003版本或在OFFICE2003可读。

每次提交的资料均须附有资料的详细清单

(七)性能测试考核与保证指标

7.1原则

7.1包含对结晶器测试项目的条款要求

(1)板坯平直度 ≤ 5mm/8m;

(2) 1610铸锭表面单面切削深度小于4mm,270铸锭表面单面切削深度小于7mm;
(3)结晶器与引锭头间隙不得超过0.5mm;

(4)结晶器与引锭头铜板在正常工况下使用状态稳定,不可出现严重变形及水管渗漏,每生产1000吨铸锭结晶器及引锭头铜板变形量不能多于3mm,铜板间接缝大小不得多于1mm;

(5)铸锭表面无明显冷隔、夹渣、裂纹、熔瘤等缺陷。

7.2结晶器到达指定地点时开箱检查

核对质量保证书、全部的货运单和由招标人同意的定货单等证明材料。报价人必须保证所供商品由原始供货商提供,是全新的、符合合同中的质量、尺寸和特性说明的商品。

7.3保证及保证期

⑴报价人向中铝沈加保证提供的货物其材料、工艺、制造、装配及结构将是先进或优良的,货物制造必须依据国家标准。

⑵最终验收证明的签署日作为该结晶器质量保证期的开始。

⑶质量保证期内,在正常操作及维护下,由报价人提供的货物或设施的任意部分,被证明是因质量问题而损坏,报价人应免费修复该部分。

⑷质量保证期内,若因中铝沈加原因造成货物损坏,报价人将积极配合指导修复该部分,费用由中铝沈加承担。

7.4考核期间性能未达要求时的处理

若在考核期间出现达不到性能和功能要求的情况时,报价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派人到合同工厂现场进行改进或更换货物等工作,在1个月内使货物达到保证指标,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价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对中铝沈加的损失,中铝沈加有权提出索赔或退换货。

结晶器在正常测试和使用期间,如果因结晶器质量问题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报价人负全责。

7.5结晶器性能考核的内容

包括对“概述及基本数据”和“技术条件及要求”中描述的要求和设计资料中的技术参数、技术性能以及对结晶器测试项目等进行检验、考核。

(八)报价人供货结晶器备的质量控制及检验标准和标准文件
报价人需提供供货结晶器的制造标准、结晶器的质量控制、检验标准以及相对应的标准文件,由招标人确认。

8.1出厂验收

⑴ 报价人在结晶器出厂验收前,必须准备好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并整理成册。

⑵ 报价人在完成以上工作后,提出结晶器自检合格报告和联合检验通知,经中铝沈加认可后可组织联合检验。

⑶ 报价人对联合检验发现的制造质量缺陷,必须采取措施使其达到合格,并经中铝沈加监制代表审签后,结晶器方可包装,否则中铝沈加监制代表有权拒绝签证,由此引起延误交货期的责任由报价人承担。

⑷ 结晶器经出厂联合检验合格,其包装状况和发货清单及资料等必须符合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并经中铝沈加监制代表签字认可后,结晶器方可发运。

8.2开箱检验

⑴结晶器到达现场准备安装时,报价人应派遣技术人员现场参加结晶器开箱检验。

⑵ 若报价人未能按通知三天内派遣技术人员到结晶器现场参加开箱检验,中铝沈加有权自行按程序进行开箱检验,对有缺陷、损坏或短缺的情况,报价人将凭开箱记录予以赔偿。

(九)交付进度计划

要求报价人提出结晶器节点最合理和最具有竞争力的交付进度。具体节点应按最合理及最优化考虑。
报价人的设计和交货进度,至少应满足:

⑴ 从合同生效日起结晶器交货到达项目现场不得超过2个月。报价人可根据自身条件报出最短工期。
六、报价文件的构成

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总报价表

2.分项报价表

3.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4.授权委托书

5.无特定关系人承诺函

 

附件:中铝沈加EB炉用结晶器采购项目比价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