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泵及扩散泵备件采购比价

公司公告扩散泵及扩散泵备件采购比价已关闭评论322阅读模式

第一章 比价公告

一、比价邀请

中铝沈阳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对安捷伦公司生产的扩散泵及扩散泵备件进行国内公开比价采购,邀请国内符合资格制造商、供应商参加报价。

二、比价范围

中铝沈阳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需采购安捷伦公司生产的扩散泵及扩散泵备件等情况如下:

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 单价(元/)合计(元)供货周期
1扩散泵VHS2501   
2扩散泵VHS101   
3加热器VHS106473101606   
4加热器弹性压板VHS10K766700110   
5底板VHS10793080013   
6加热器托盘VHS10R26673011   
7加热器镍高温线VHS10X3901-680033   
8加热器VHS2506473062253   
9加热器套件VHS250866433013   
10加油/放油塞NHS357726100110   
11加油/放油口密封NHS3566089221350   
12密封套件NHS35K037716910   
13联轴器NHS356224450262   
合  计      

 

供货范围

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
1扩散泵VHS2501
2扩散泵VHS101
3加热器VHS106473101606
4加热器弹性压板VHS10K766700110
5底板VHS10793080013
6加热器托盘VHS10R26673011
7加热器镍高温线VHS10X3901-680033
8加热器VHS2506473062253
9加热器套件VHS250866433013
10加油/放油塞NHS357726100110
11加油/放油口密封NHS3566089221350
12密封套件NHS35K037716910
13联轴器NHS356224450262

 

三、报价人资质条件

资质要求报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有能力提供比价货物的制造商及供应商。
其他要求报价人股东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必须符合《中铝集团禁止与干部亲属所办企业发生业务往来暂行规定》。见附件《承诺函》

    注:报价人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上述条款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采购人有权否决其报价。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4.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9月27日-  2020年 10月 8 日 14:00 前;

评比时间:2020年10月8日15:00时。

4.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本次比价采用电子报价方式。

报价单加盖公章后,扫描件上传至比价邮箱:

zlsj_zb@126.com (不接受信函)。

报价文件文件夹名称需加注:报价单位名称、中铝扩散泵及扩散泵备件报价。

4.3报价文件请注明联系人及通讯方式并保持电话畅通,评比时将核实报价情况,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4.4逾期未进行报价或者未按照比价文件要求报价的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评比及合同授予标准

5.1 根据报价文件响应情况,按单项报价计算的合计价格最低的报价人确定为成交人。

5.2报价人按成交通知书要求,签订书面合同。

六、联系方式

比价人:中铝沈阳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桂花街358号

联系人:装备能源中心:董英俊  电话:15382088917

薄健    电话:15382088892

石金全  电话:15382088911

价格办:      门林    电话:15710594218

邮   箱:zlsj_zb@126.com

七、比价保证金的提交

报价人需在比价前提交5,000元(伍仟元人民币)的比价保证金。汇款请注明“扩散泵及备件比价项目保证金”

   汇款至: 

      中铝沈阳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农行苏家屯支行  061 150 010 400 223 52

   行  号:  103 221 011 506

      联系电话:024-31387150               不接受现金支付

报价人在比价截止日之前书面通知比价人撤回已提交报价书的,比价人应当接到报价人书面撤回通知后返还其比价保证金。报价人在比价之后比价有效期内撤销其报价的,比价人可不予退还其比价保证金;

成交结果由比价组织部门拟定《成交通知书》通知成交人,同时将结果通知所有其他报价人。并在一周内按比价人资金支付程序返还未成交人交纳的比价保证金。成交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拒绝与比价人签订合同的,比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二章 供货要求

1.技术要求:

    生产厂家标准执行。

2.质保期:供货后一年。

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等问题,报价成交人必须在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解决,一切费用由报价成交人负责。如属报价成交人责任,采购人有权向报价成交人人提出索赔或退换货。

3.交货地点及工期:

3.1交货地点:中铝沈加现场。

3.2交货工期:成交人供货周期内交货到买方单位。

 

第三章 协议主要条款

 

买方:中铝沈阳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卖方:                                     签订地点:苏家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就供应扩散泵及扩散泵备件等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1、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数量、金额

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 单价(元/)合计(元)供货周期
1扩散泵VHS2501   
2扩散泵VHS101   
3加热器VHS106473101606   
4加热器弹性压板VHS10K766700110   
5底板VHS10793080013   
6加热器托盘VHS10R26673011   
7加热器镍高温线VHS10X3901-680033   
8加热器VHS2506473062253   
9加热器套件VHS250866433013   
10加油/放油塞NHS357726100110   
11加油/放油口密封NHS3566089221350   
12密封套件NHS35K037716910   
13联轴器NHS356224450262   
合  计      

说明:本表中所述价格均为包含13%增值税费、包装费及到达规定现场交货地点的运输费、保险费、杂费等。

2、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生产厂家标准执行。

3、交(提)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   日内卖方送货至买方单位,运输费用由卖方承担;货物交付前的风险均由卖方负责。

4、验收标准及方法:

4.1按照生产厂家标准执行。

4.2 产品数量验收,以卖方所提供的交货清单为验收依据;

4.3 产品外观验收,按标准及订货合同执行,产品包装应完好,如外包装破损并导致产品损坏,买方拒绝接收。

4.4 如检验结果与执行标准及订货合同不符,买方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方式向卖方提出,并保管好原形态,待双方协商处理。

5、质量保质期:交货后12个月。(非人为因素损坏)

6、结算方式:预付款30%到合同生效,其余70%合同款到后10个工作日内发货,货到买方10日内,卖方开具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

7、违约及索赔

7.1 卖方保证所供应的产品为合格产品。如果经买方或相关质量检测部门鉴定,发现有质量问题或是假冒产品,由此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卖方负责赔偿。

7.2 卖方必须保质保量及时组织送货,如卖方不按合同约定供货,卖方应按合同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延期交货的,每日按延迟部分货款的0.1%支付违约金。

7.3 因买方原因导致卖方延迟交货,卖方免责。

8、合同变更和解除

8.1本合同一经签订,买、卖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合同提出方须出具书面信函,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解除或变更合同。

8.2如因卖方质量问题造成退货,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9、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及时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达成书面技术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此合同传真件作为要约使用,实际履行以双方签字、加盖合同章的原件为准。

13、执行廉政准入制度:凡是由卖方对买方的廉政建设工作造成损害,买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14、本合同自支付预付款30%合同生效,质保期结束后合同终止。

15、本合同一式二份,买方执一份,卖方执一份。

 

 

 

买方卖   方
单位名称:中铝沈阳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单位名称: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桂花街358号地址:
法定代表人:汤  勇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农行苏家屯支行开户行:
帐  号:061 150 010 400 223 52帐  号:
税  号:912 101 117 464 535 674税  号:
电  话:024-31387336电  话:
传  真:024-31387347传  真:
行  号:103221011506行  号:

 

 

附件下载:扩散泵及扩散泵备件采购比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