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米剪板机设备基础施工项目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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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投标邀请:

中铝沈阳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8米剪板机设备基础施工项目现进行招标,邀请国内符合资格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8米剪板机设备基础施工项目

项目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8米剪板机设备土建基础施工图(见附图一)施工

项目地点:板带制造中心A跨剪板机作业区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交钥匙工程。

三、投标人资质等级:

投标人须具有与本工程相应的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年检合格有效。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专业注册资质。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条款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的安全管控措施达到中铝集团规定的安全底线标准。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4.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如有偏离,需逐项说明。

4.2 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施工要求提交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

4.3 投标人按8米剪板机设备土建基础施工图施工范围和工程量计算投标报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2020年5月 15日12:00

开标时间:2020年5月 15 日15:00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投标及纸版标书密封邮寄方式。

5.3 投标文件组成:

5.3.1 商务评分标准:营业执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等;

5.3.2 技术评分标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等资料;

5.3.3 投标报价表(附件二)及预算书;

5.3.4《信誉承诺书》(附件四);

5.3.5《安全承诺书》(附件五);

5.3.6《安全底线》(附件六);

5.3.7 委托代理人签字需提交法人授权代理书(附件三);

5.3.8 响应评标的其他相关材料。

投标报价单及技术文件、《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附件一)等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后,扫描件发送至投标邮箱:zlsj- zb@126.com ;邮寄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桂花街358号 收件人:招标办 联系电话:024-31387498。

投标文件文件夹名称需标注:投标单位名称、中铝8米剪板机设备基础施工项目投标文件。

5.4招标人自行组织开标,请联系人保持电话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逾期未进行投标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的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六、评标及合同授予标准:

6.1 实行技术标、商务标两阶段招标。在技术标可行的情况下,按商务标报价低价优先原则。

6.2最高投标限价6万元,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将被否决。

6.3 中标人按招标人通知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招标人现场交流洽谈,签订书面合同。

七、合同付款方式:

7.1设备基础按图施工结束,完成最终验收,支付合同总价的90%。同时投标人开具100%增值税发票。

7.2质保期结束,招标人签署质量保证期满验收合格证书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

八 执行廉政准入制度

凡是由投标人对招标人的廉政建设工作造成损害,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九 签订《8米剪板机设备基础施工项目业务外包刚性约束协议》

签订增加安全刚性约束条款的补充协议,投标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金。履约期限结束后并且投标人未发生安全生产工亡事故等相关违反补充安全协议规定情况,招标人返还合同金额5%的履约金。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铝沈阳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桂花街358号

联系人:装备能源中心 毕剑雄 电话:15382089088

招标办 门 林 电话:15710594218 024-31387498

邮 箱:zlsj_zb@126.com

 

第二章 施工要求

 

一、施工范围及内容:

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8米剪板机设备基础施工图(见附图一)、剪板机平面布置图(见附图二)的技术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完成8米剪板机设备基础的施工。

主要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备基础定位放线,(2)水泥地面开挖、设备基础施工,(3)预埋件制作、安装,(4)钢筋工程,(5)混凝土工程,(6)基础二次灌浆施工等。为包工包料交钥匙工程。

二、施工要求:

投标人投标时应实地勘察现场,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技术、安全、环保、质量、工期、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等保证措施,向招标人提交8米剪板机设备基础施工方案。

2.1施工安全要求:

投标时,投标人需同意并填报:《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空缺内容,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在合同签订、进现场施工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的《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生产目标。施工过程中需严格遵守安全底线要求,遵守招标人承包商安全管控“七步法”、“五必须”、“八不准”、“两个刚性措施”等相关制度规定。如有违章行为,招标人按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罚,从投标人缴纳的违约金中扣除。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现场原设施做好防护,如施工中造成损坏,投标人应修复或赔偿。

投标人负责土建施工垃圾的清运,现场施工实行文明生产管理。

2.2施工质量及验收要求:

基础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施工前,招标人将组织投标人、设备制造方对设备基础施工图进行会审,投标人按照确认的设备基础施工图及工程量组织施工。若工程的设计说明、施工说明和要求等与国家规范及地方政府有关的现行规定之间有差异,投标人须按较高标准执行。

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和记录。对于隐蔽工程,应在工程隐蔽前进行检验并做出记录,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工程验收时,应以有关记录为依据进行验收和必要的抽检工作。

工程所用材料由投标人提供,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招标人组织验收前,投标人必须准备好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竣工验收时,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的施工资料,包括:竣工图、设计变更单、质量检查记录、复检记录、抽检记录、隐蔽工程记录等。

工程验收由招标人组织,会同投标人、设备制造方三方共同进行。按初步验收和最终验收两步进行:
(1)初步验收:为设备基础安装条件符合性验收,在设备安装前、投标人按设备基础图施工结束时进行;

(2)最终验收:在设备安装完成、二次灌浆结束后进行。

每次验收均应做好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共同签署验收报告。

投标人应对工程施工质量负全责,除由于招标人、设备制造方设计变更等原因产生的费用由招标人、设备制造方负责外,所有因投标人施工不当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停工和返工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2.3工期:

开工日期:2020年五月,以招标人具体通知为准。

(1)从通知开工日期起,至基础施工结束、设备具备安装条件不得超过:6 天。

(2)设备安装结束后完成二次灌浆的时间不得超过: 1天。

无论何种原因,招标人均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窝工、停工、怠工而造成的费用和损失。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任何情况下工期均不予顺延。

三、工程质保期:

质保期1年,自验收合格、签订验收单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凡是因投标人施工不当而出现的问题,由投标人处理解决,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有权要求修复或赔偿。

附件下载:

8米剪板机设备基础施工项目招标文件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