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投标邀请
中铝沈阳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天车维修项目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参与投标。
二、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天车维修项目
维修范围见表1-1:
序号 | 维修范围 | 数量 | 备注 |
1 | 板带制造中心 | ||
1.1 | AB跨东1(16T)大车行走轮更换(东南侧) | 1个 | |
1.2 | AB跨25T小车啃轨调整 | 1台 | |
1.3 | BC跨16T(东2)大车行走啃轨调整 | 1台 | |
1.4 | AB跨滑线(尤其西段)调整检查紧固 | 420m | |
1.5 | BC跨滑线(尤其中段)调整检查紧固 | 420m | |
1.6 | 大车轨道压板螺栓检查紧固(A-B、B-C、C-D三跨) | 2520m | 3跨总长度 |
2 | 板锭制造中心 | ||
2.1 | 吊车轨道压板检查、紧固 | ||
2.1.1 | 钛熔 | 576m | |
2.1.2 | 原残 | 306m | |
2.1.3 | 镍铜 | 306m | |
2.1.4 | 锻造 | 1000m | |
2.2 | 滑线检查、调整、紧固 | ||
2.2.1 | 钛熔 | 576m | |
2.2.2 | 原残 | 306m | |
2.2.3 | 镍铜 | 306m | |
2.2.4 | 锻造 | 1000m |
本项目为投标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设备及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进行维修工作,向招标人提交达标、验收合格项目。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有特种设备维修资质; |
业绩要求 | 在国内外有近三年类似产品的施工业绩并具有三年以上正常运行的良好记录,提供合同及反馈意见; |
其他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代理商投标。 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条款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4.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及附件一、二、三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如有偏离,需逐项说明。
4.2 投标人依据本招标文件第二章天车维修方案及施工要求提交天车维修施工方案;按附表2-1:天车维修项目报价清单 进行分项报价,合计投标总价;同意并填报附件二:《天车维修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空缺内容。
4.3 投标单位报价超过标底价格( 12万元)则废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8月27 日--2019年 9月1日;
开标时间:2019年9月2日。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投标方式。
投标报价单、天车维修施工方案、及资质证明文件、法人代表授权书等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后,扫描件上传至投标邮箱: zlsj_zb@126.com (不接受信函)。附件二:《天车维修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同时递交。
5.3请联系人保持电话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逾期未进行投标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的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六、评标及合同授予标准:
6.1 招标人根据投标报价和投标技术文件,综合考虑投标人的财务、技术、维修施工能力,将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人。
6.2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招标人要求,到招标人现场交流洽谈,按附件一:合同主要条款签订书面合同。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铝沈阳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桂花街358号
联系人:装备能源制造中心:毕剑雄 电话:15382089088
薄健 电话:15382088892
招标办: 门林 电话:17072472257
邮 箱:zlsj_zb@126.com
第二章 天车维修方案及施工要求
一、原则
本维修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按表1-1天车维修范围和本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完成天车维修工作。
二、设备概况和天车维修方案
投标人应实际勘察现场,充分了解天车设备及作业现场概况。
要求投标人针对设备现状,按表1-1天车维修范围要求,制定并提交详细的天车维修施工方案。
三、质量控制及检验标准:
GB/T14405-2011《通用桥式起重机》
GB6067-2010《起重机安全规程》等。
GB50278《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905-2011《起重机机械试验规范和程序》
GB21457《起重机和相关设备》
GB50278《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四、维修安装施工、调试、验收与技术服务:
4.1维修施工要求
投标人负责维修范围内部件的更换和安装,更换所需备件和材料由招标人采购提供,安装维修所需工器具等全部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人应选派合格且称职的项目管理和施工人员进行维修工作。投标时,投标人需同意并填报附件二:《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空缺内容,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在合同签订、进现场检修安装施工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的《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生产目标,施工过程中需严格遵守安全底线要求,遵守招标人承包商安全管控“七步法”、“五必须”、“八不准”、“两个刚性措施”等相关制度规定(详见附件三),按《天车维修安全管理办法》程序要求办理“天车维修工作票”等。如有违章行为,招标人按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罚,从投标人缴纳的违约金中扣除投标人应对招标人原设施做好防护,如施工中造成损坏,投标人应修复或赔偿。
施工过程中,需遵从招标人的进度安排和调度。
4.2验收要求及标准
维修范围内所有项目的验收均需按标准规范规定检测项目进行检测、进行试运转前的检查、进行空载、静载、动载试验,所有项目单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天车维修项目的最终验收工作。
投标人应主动同招标人代表进行验收工作,每一工步、每个单项经招、投标人双方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步、下一个单项的施工、试车、验收工作。
投标人应做好检修记录,按要求填写“天车维修工作票(外委维修)”,验收时一并交付招标人存档。
记录内容包括天车名称、维修时间、维修部位及内容、危险源辨识及安全措施、维修相关人员姓名、更换备件的数量及型号规格、质量检查、试运转和试验结果等。维修合格后需经双方现场验收确认,并在记录上签字。检修记录一式两份,招、投标人双方各存一份,签字后的记录作为验收的依据。
维修工作完成后,投标人应负责对招标人操作及维修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4.3质保期:一年,自验收合格、双方签订验收单之日起计算。
质保期内,投标人应对维修项目每月进行一次巡检,并做好巡检记录。天车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在招标人日常巡检中发现性能下降等问题,投标人须在8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赶到现场紧急排除,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改进等工作,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质保期满,投标人将质保期内故障处理及巡检记录交与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招标人签署质量保证期满验收合格证书。
五、工期: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合理安排维修作业计划,在不影响招标人正常使用情况下,维修期30天。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