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炉初炼、精炼冷床修复比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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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比价公告

一、报价邀请

中铝沈阳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现对熔炼制造中心EB炉初炼、精炼冷床修复进行比价,邀请国内符合资格制造商参加报价。

二、修复范围

EB炉初炼、精炼冷床修复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二章。

三、报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报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有能力提供冷床修复服务的制造厂商;
其他要求报价人股东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必须符合《中铝集团禁止与干部亲属所办企业发生业务往来暂行规定》。见附件《承诺函》
业绩要求在国内外有近年类似产品的生产制造业绩并具正常运行的良好记录,提供合同及反馈意见;

注:报价人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上述条款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比价人有权否决其报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及代理商报价。

四、报价文件的编制

4.1报价人应认真阅读比价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比价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报价对比价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如有偏离,需逐项说明。

4.2 报价人按第二章EB炉初炼、精炼冷床修复内容及技术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应包括往返运费和13%增值税)。

4.3交货期:报价人收到冷床后20天完成维修。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截至1月21日12:00

5.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本次比价采用电子报价方式。报价单及技术文件等报价文件加盖公章后,扫描件上传至报价邮箱:zlsj_zb@126.com (不接受信函)。

报价文件文件夹名称需加注:报价单位名称、中铝EB炉初炼、精炼冷床修复报价。

5.3比价人自行组织开标,请联系人保持电话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4逾期未进行报价或者未按照比价文件要求报价的文件,比价人将不予受理。

六、评比及合同授予标准

6.1 比价人根据报价单和报价技术文件响应情况,综合考虑报价人的财务、技术、生产能力,将最大限度满足比价文件要求评审出价格最低的报价人,按照比价办法确定为成交人。

6.2成交人按成交通知书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比价人现场交流洽谈,签订书面合同。

七、结算及付款方式:

EB炉初炼、精炼冷床修复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总价的95%,同时报价人开具100%增值税发票;质保期结束后付总价的5%质保金。

八、联系方式

比价人:中铝沈阳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桂花街358号

联系人:装备部       薄 先生  电话:15382088892

招标办       门 先生  电话:024-31387498

  邮 箱:zlsj_zb@126.com

开户行及账号:农行苏家屯支行  06115001040022352

行号:103221011506   税号:912101117464535674

 

第二章 EB炉初炼、精炼冷床修复内容及要求 

1、修复内容:

铜板、钢支撑板变形处校正开焊处补焊。铜、钢缺肉位置补焊,铜板相接处缝隙较大位置补焊后加工平整减小缝隙。

2技术服务要求

2.1变形处校正至原有形貌。

2.2开焊位置补焊牢固不松动。

2.3缺肉位置补焊完整,铜焊部位焊后要求外表打磨光滑并进行打压试验,以保证焊后水管路无漏点。

2.4冷却水管备件外形及尺寸符合实际安装使用要求,水管无漏点,确保流经其冷却水流量不降低。

2.5铜板相接处补焊加工安装后缝隙不大于0.2mm。

3、质保期:半年。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或性能下降等问题,报价人须在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解决,一切费用由报价人负责。

4、运输、交货地点及工期:

4.1包装和运输:往返费用均由报价人负责。

4.2交货地点:比价人熔炼制造中心钛熔车间现场。

3.3交货期:报价人收到EB炉初炼、精炼冷床后20天完成维修。

 

附件下载:比价文件和授权委托书 、承诺函及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