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部分业务外包比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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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1.名称:中铝沈阳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食堂部分业务外包项目。

2.地点: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桂花街358号。

3.合同期限:2021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9日;

二、项目工作范围

1.负责提供员工(约600人)三餐(早、午、晚)及客餐制作服务。

2.自行雇用人员满足员工及客餐用餐需求,负责为雇佣人员进行体检、办证及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征收的各种费用由承包者自负,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

3.负责食堂一层、二层卫生清理及餐具清洗。

4.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中铝沈加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中铝沈加领导,严禁出现任何破坏中铝沈加工作秩序的行为。

5.承包方须使用计算机收费刷卡系统,不得收取现金。

6.承包方享有在食堂工作期间的一日三餐待遇。

7.承包方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公司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承包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员工身体健康,影响公司声誉,承包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公司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8.食堂内的工作人员属于承包方的员工,与公司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同时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承包方负责。如用电、用水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公司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9.承包方必须严格履行承包合同要求,不得转包或分包给他人经营。

10.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餐饮卫生要求》等有关饮食卫生规定,防止出现饮食事故,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工作,防止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否则一切责任(包括法律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11.承包方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合法经营。

12.如遇因工作需要,需终止合同,承包方需提前30天告知中铝沈加。

三、报价须知

1. 中铝沈加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承包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协调工作。

2. 承包方在合同期内若不能严格执行合同,经就餐员工的问卷调查及公司会议的决定,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其承包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包方负责。

3. 承包费用之外,中铝沈加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4. 提供食堂设备设施:食堂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中铝沈加提供。所有器具维修维护(不包含承包方故意损坏的)由中铝沈加进行维修维护。

5. 提供所有原、辅材料,安排专人负责食堂管理。

6. 如遇因工作需要,需终止合同,中铝沈加需提前30天告知承包方。

7. 由中铝沈加承担水费、电费、煤气费等费用。

8. 中铝沈加应协助承包方维持食堂治安秩序,并加强对员工的教育。

9. 中铝沈加提供承包方工作人员三餐。

10. 合同履约期内,如果承包方发生安全生产工亡事故,中铝沈加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履约期内每年支付中铝沈加标的金额的1%违约金。

11. 承包方拒不履行合同约定安全条款,或对中铝沈加检查中发现安全违章行为拒不整改的承包方,中铝沈加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履约期限内每年支付中铝沈加合同标的金额的1%违约金。

12. 若因国家发生重大政策性调整,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均不负连带责任。

四、付款方式

次月10日前付上月费用。

五、报价内容: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填报无特定关系承诺函(见附件)

2.投标报价表(最高报价不得超过6万)。

3.措施方案。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资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zlsj_zb@126.com(不接受信函)。

六、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9月2日24:00。

联系人:佐经理 13066664720

门经理 024-31387498

 

附件下载:比价邀请书及无特定关系承诺函

 

中铝沈阳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