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比价公告
一、比价邀请
中铝沈阳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对66KV供电系统秋季检修试验进行国内公开比价 ,邀请国内符合资格的企业参加报价。
二、比价范围
中铝沈阳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66KV供电系统秋季检修。具体内容如下:
试验项目 | 单位 | 数量 | |
高压试验 | |||
三相电力变压器 容量40000kVA以下 | 台 | 2 | |
变压器套管 | 支 | 8 | |
中性点氧化锌避雷器66kV | 组 | 2 | |
中性点隔离刀闸 | 台 | 2 | |
GIS组合电器 110kV局放 | 两条66千伏进线、一组66千伏母联、二组66千伏PT、两台66千伏主变一次开关 | GIS 组合电器局部放电检测,回路电阻试验,SF6气体微水含量试验、分解产物试验。 | |
66kV进线避雷器110kV | 组 | 2 | |
66kV消弧线圈 | 组 | 1 | |
主变有载调压分接开关检修 | 组 | 1 | |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 | |||
66KV线路保护 | 套 | 2 | |
主变保护 | 套 | 2 | |
66KV母联保护 | 套 | 2 | |
66KV故障录波器 | 台 | 1 | |
66KV消弧线圈 | 套 | 1 | |
220V直流设备 | 套 | 1 | |
UPS不间断电源 | 套 | 1 | |
变电站自动化设备 | |||
测控装置 | 套 | 8 | |
前置(网关、规约转换器) | 台 | 4 | |
变电站网络交换机 | 台 | 4 | |
监控系统主机、 | 台 | 1 | |
一体化电压无功控制(SVG) | 套 | 2 | |
时间同步对时系统 | 套 | 1 | |
变电站五防工作站 | 台 | 1 |
对我公司变电站运维人员进行理论培训,当我公司高压供电系统发生故障时提供技术支持。
三、报价人资质条件
资质要求 | 报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承装(修、试)电力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其他要求 | 报价人股东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必须符合《中铝集团禁止与干部亲属所办企业发生业务往来暂行规定》。见附件1《承诺函》 |
业绩要求 | 在国内有类似相关的业绩; |
注:报价人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上述条款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比价人有权否决其报价。
四、报价文件的编制
报价人应认真阅读比价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比价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报价对比价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如有偏离,需逐项说明。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8月21日-2020年8月28日14:00前。
5.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本次比价采用电子报价方式。报价单必须加盖公章和法人(或代理人 附件2)签字,扫描件上传至比价邮箱:zlsj_zb@126.com (不接受信函)。
报价文件文件夹名称需加注:报价单位名称、66KV供电系统秋季检修试验项目报价。
5.3报价文件请注明联系人及通讯方式并保持电话畅通,评比时将核实报价情况,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4逾期未进行报价或者未按照比价文件要求报价的文件,比价人将不予受理。
六、评比及合同授予标准
6.1 比价人根据报价单和报价技术文件响应情况,综合考虑报价人的财务、技术、生产能力,将最大限度满足比价文件要求评审出价格最低的报价人,按照比价办法确定为成交人。
6.2成交人按成交通知书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比价人现场交流洽谈,签订书面合同。
七、结算及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30%预付款;全部试验工作完成乙方提供试验报告,甲方支付合同剩余价款。
八、比价保证金的提交
报价人需在比价前提交5,000元(伍仟元人民币)的比价保证金。
报价人在比价截止日之前书面通知比价人撤回已提交报价书的,比价人应当接到报价人书面撤回通知后返还其比价保证金。报价人在比价之后比价有效期内撤销其报价的,比价人可不予退还其比价保证金;
成交结果由比价组织部门拟定《成交通知书》通知成交人,同时将结果通知所有其他报价人。并在一周内按比价人资金支付程序返还未成交人交纳的比价保证金。成交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拒绝与比价人签订合同的,比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成交人报价时缴纳的比价保证金,在成交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全部试验工作完成提供试验报告返还。
九、联系方式
比价人:中铝沈阳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桂花街358号
联系人:装备能源中心: 冯长鑫 电话:13066662578
价格办: 门林 电话:15710594218
邮 箱:zlsj_zb@126.com
开户行及账号:农行苏家屯支行 06115001040022352
行号:103221011506 税号:912101117464535674
第二章 技术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保修期: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规定进行保护定检,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一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乙方在试验结束后一周内必须提供试验报告两份。每拖延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
3、乙方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4、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国家质量标准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6、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要求以及甲方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7、达不到质量标准的部分,甲方一经发现,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试验,直到符合规定标准,重新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8、对中铝沈加公司变电站运维人员进行理论培训,当中铝沈加公司高压供电系统发生故障时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提供技术支持。
资质要求 | 报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承装(修、试)电力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其他要求 | 报价人股东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必须符合《中铝集团禁止与干部亲属所办企业发生业务往来暂行规定》。见附件1《承诺函》 |
业绩要求 | 在国内有类似相关的业绩; |
附件1
承诺函
中铝沈阳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
我单位董事、监事、股东(购买流通股的除外)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等亲属没有在贵公司担任科级及科级以上干部和从事采购、销售等关键岗位的业务人员。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全部相关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